(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与陈华女士之间的仲裁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陈华女士已启动司法执行程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撤销陈华女士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但大有控股持有的14,000,000股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曾因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纠纷被冻结,现已全部解除冻结,但仍有一个账户因其他诉讼被冻结。公司将尽快解决该账户被冻结的问题。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82,265.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014,015.32元。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原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2020年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正在积极谋求新能源电站业务开发、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新能源配件销售业务转型,相关业务正在有序开展。
四川中蜀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纠纷已解决,相关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但仍有另一个账户因其他诉讼被冻结,公司正处理该账户的解冻事宜。
大有控股与陈华女士的纠纷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大有控股表示将积极沟通妥善处理该事项杠杆炒股在哪里申请,确保控制权稳定。